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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南充 前行的动力——《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建议》撰写侧记
作者:陈黎   发布时间:2018-10-30 10:41:18  浏览次数: 9032次

5月初,从市政协研究室获悉,民革南充市委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几点建议》获市委宋朝华书记较长篇幅批示批办。“没想到我们反映的社情民意会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好激动!”办公室的同事们一片欢欣鼓舞。

画面闪回4月上旬,民革市委在某县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发现公路不远处一些山包上光秃秃的一片,树木被一扫而空,令人触目惊心。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一行人百思不得其解,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基于对社情民意信息的高度敏感,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市委主委王晓贤让我尽快了解清楚情况。当地民革党员告诉我,“这可能是部分乡镇在推进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以‘去杂’为名大量砍伐林木,或因政策把握不清,所以出现了将山体“一扫光”“剃光头”的现象”。

我又了解了另外两个县,反馈回来的情况也是大同小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市正强力推进大规模绿化南充行动,这与我市绿色发展理念明显不符。”王晓贤要求:“要组织我们的专家骨干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守住这一片青山绿水”

说干就干,一行6人的专题调研组第二天就完成组建并开展工作。走访发现,一些乡镇不光以“去杂”为名大量砍伐林木,个别地方还出现未批先占或少批多占退耕还林地和公益林地的现象,这些行为明显有违《森林法》相关规定。 

 “重要情况一定要核实准确,既要了解当地干部的说法,也要听听群众的感受,还要向主管部门作些了解。”市政协研究室同志提醒我们。于是,我们又向市林业局“守护绿川2号行动”执法检查组进行了情况核实。几天走访下来,调研组掌握了大致情况:个别地方因产业发展和生产用地需要,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或改变退耕还林中规划好的林种和树种;一些地方因城市建设项目需要,未按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就擅自动工,或审批后超范围使用林地,导致林地面积规模减少……

项目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必然是一对矛盾体吗?心存几分疑惑,调研组又来到高坪区会龙镇和走马乡实地走访,发现这些地方的花椒产业园建设和晚熟柑桔产业带发展,均保留了地块周边和坡地上的林木,产业项目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得到了兼顾。这对于当前各地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如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借鉴参考价值。

接下来,调研组成员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了探讨。 “县、乡基层政府应充分认识加强林地林木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政府森林资源目标管理的主体责任。”一位调研组成员补充说:“应定期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并制定或完善规范性文件,让乡镇、村社基层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底线和操作规范。”还有调研组成员认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各地在项目建设时更加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守护绿川2号行动”执法检查组一直在一线开展此项工作,他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呢?我们找到执法组负责人了解目前的相关政策。他们毫无保留的提出了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要严格依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规模,坚守生态红线。要合理调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从严控制项目开发。

思路越来越清晰。几经斟酌、反复修订,《关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建议》送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案头。据了解,市委市政府目督办正在联手跟进、跟踪督办社情民意信息的意见建议。

回想起来,这篇社情民意信息会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既在情理之中,又有意外惊喜。从单位主要领导到信息人员用心用力,从现场调研到咨询核实,从信息构思到稿件成型,我见证了调研组成员冒雨跋涉在林间小道,顶着烈日在崎岖山路穿梭,还有加班加点查证资料,大家为此付出了努力和汗水,但也收获了满满的信心和喜悦。

“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充提供坚强保障!”朝华书记批示的最后一句话言犹在耳。我感到,守护这一方青山绿水,守望这一片蓝天白云,应当成为每个南充人的共同责任。